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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财农指﹝2019﹞33号
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水利局:
为了支持我市部分扶贫村、挂钩村的水利设施建设,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、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,助力脱贫攻坚。经市政府批准,从市级征收的堤防维护费中下达2019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00万元,款列“2130504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”科目。主要用于农村水坝、排灌渠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、改造以及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等。请尽快将资金下达用款单位,加强资金监管,专款专用。
附件:2019年市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配表
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
2019年5月14日